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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20, 2024 0:41:12 GMT -5
另一方面,该法第 16 条在谈到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程序听证会时的工作权力时指出,“调解员将有广泛的自由与当事人举行会议,并且可以这样做共同或单独地,注意其行为不得偏袒其中一人,也不得违反保密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进行听证会的非正式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前提是不违反调解过程的原则。 这些权力可能包括远程举行听证会的能力,前提是双方接受这些条件,即使是书面形式,并表示同意和同意。 签署会议记录 进行远程调解时要考虑的另一个方面是当事人和调解员在听证会记录中的签名,包括庆祝记录和最终或结束记录,这使得当事人能够终止强制初步阶段从而加快司法程序。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发现该法第 18 条的规定:“当调解程序最终导致双方就争议达成协议时,将起草一份记录,其中记录了调解的结果。”必须注明。其条款由调解员、当事人和介入律师签署。” 现在,考虑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律师 - 以及在该管辖范围内必须是注册律师的调解员 - 通过称为令牌的安全设备拥有所谓的电子签名,这一法律障碍 阿塞拜疆电话号码列表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克服:律师和调解员。仍有待评估各方的签名。我们知道解决方案可以有多种方式: 一方面,可以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以便当事人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到某个实际地点签署会议记录,并以该电子邮件作为在警察检查站之前传阅的授权,律师可以这样做相同的。 。- 另一种解决办法是,通过出台具体规定,申请机关授权只计算调解员。 会议记录的签字,并在会议记录正文中注明当事人和律师不签字,援引具体规定.这使他们免于上述义务。在此情况下,对于未达成一致而后续继续司法程序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第一审机关予以认可。 证明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身份 调解员有必要能够证明调解参与者(律师和当事人)的身份。 这种预防措施可以通过在调解开始时以电子方式发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律师凭证来解决。至于对方,一旦接到通知,他们也必须这样做。- 保密原则 关于保密原则,调解员必须明确,要使其生效,一方面必须双方同意调解以远程方式进行,另一方面不得以任何方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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